沅古坪法庭:调解暖民心!5小时调解为农民工讨回28万“辛苦钱”
2026-01-20 15:07:5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文富强 | 点击量:789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文富强)近日,永定区法院沅古坪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承办法官耗时五小时耐心对账、释法疏导,不仅破解了工程款拖欠难题,更让多名农民工的工资有了着落,用一场有温度的调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无书面合同起纷争,工程款拖欠引诉讼

被告宋某某、刘某某合伙从某工程建设公司处承包了一项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劳务工程。随后,二人将该工程交由欧某某施工。欧某某自行出资购买建筑材料、租赁挖机并组织农民工进场施工,2024年12月,案涉项目顺利竣工验收,本是皆大欢喜的收尾时刻,工程款却成了难题。欧某某多次向宋某某、刘某某索要约定的45万余元劳务款,均被推诿拒绝。无奈之下,欧某某将二人诉至法院。

庭审中,宋某某、刘某某提出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且欧某某主张的工程量与劳务款金额缺乏依据,拒不认可原诉求金额,僵持之下,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法庭调解:对账释法解心结,兼顾权益促和解

沅古坪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核心争议。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并无异议,被告也有付款意愿,矛盾焦点仅集中在工程量核算与最终劳务款金额上。

为快速化解纠纷、保障农民工权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坐下来对账,拿着厚厚的账目单、付款凭证逐笔核对,耐心厘清每一笔款项往来。经过反复核对、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确认案涉工程劳务费为28万元。

考虑到欧某某为工程垫付了大量资金,且农民工工资亟待发放,关乎多个家庭的生计,承办法官向二被告细致释明拖欠劳务费的法律责任与违约后果,同时点明,及时履约不仅是维护自身商业信誉的关键,更能避免矛盾升级带来更多麻烦。另一边,法官也耐心倾听二被告当下的经济困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原告要给农民工一个交代,被告确有难处也需坦诚沟通,互谅互让才能找到最优解。

五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从账目核对到法理阐释,再到情感疏导,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宋某某、刘某某共同向欧某某支付工程款28万元,同时补偿其案件受理费损失2043元,且就付款期限达成明确约定,一场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对合作双方而言,书面合同是最好的“护身符”。合作时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把工程范围、工程量、价款标准、付款期限等核心条款约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留下账目争议隐患,为后续维权留存扎实依据。

诚信履约是立身之本。债务人应按约定及时结清工程款、劳务费,拖欠款项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会损耗自身信誉,甚至引发连锁纠纷;若确有经济困难,主动与债权人沟通协商、敲定合理付款方案,远比拖延推诿更能解决问题。

农民工工资权益受法律刚性保护,施工方、发包方不得无故拖欠。债权人维权时,要妥善保管施工记录、账目明细、沟通记录等证据,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法院始终会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全力守护每一份“辛苦钱”。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